法制網海口10月31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沈玉華 崔善紅 海口一對夫妻陳某某和鄭某某自由戀愛後自願到民政局登記結婚。不料,登記結婚當天,女方就因懷疑男方有外遇與新婚丈夫發生爭吵並分居。今日,該對夫妻被海口市龍華區法院依法判決准予離婚。
  陳某某與鄭某某經他人介紹認識後,於2012年8月2日登記結婚。當天,雙方以男方鄭某某有無外遇問題發生爭吵後即分居。隨後,鄭某某返回臺灣。2012年8月22日,陳某某以雙方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  (原標題:海口一對夫妻登記當天即分居結婚20天起訴離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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